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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平和县县检察院 检察正义纾民困 法润兵心解军忧
2023-11-15 17:55  浏览:883

本报讯(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林志忠 李俊昕)“这起司法救助案的高质效办结,不仅为我部一名战士消除后顾之忧,还极大鼓舞了我部全体战士的军心士气!”日前,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代表与武汉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到福建,为福建军地检察机关赠送锦旗,向平和县检察院表示感谢。

2023年6月,漳州平和的曾某花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驾驶员吴某伟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因家庭经济困难,曾某花及家属无法维系后续治疗,多次向驾驶员、保险公司要求先予履行部分赔偿未果。因文化程度低、法律知识欠缺,曾某花无力提起诉讼。曾某花的女婿赖某金在部队服役,听说该情况十分着急,但因战备任务重,无暇顾及家中事务。

平和县检察院接到福州军事检察院转来的该案线索,通过入户走访调查、调阅事故卷宗,另行查出曾某花在2021年8月,在张某中果园务工时,下班途中因乘坐的栏板货车翻车受伤,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林某海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,至今林某海仍拒不赔偿。

对此,平和县检察院在省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,及时为曾某花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向曾某花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。在军检法三家共同努力下,对曾某花2021年和2023年的交通事故,各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。驾驶员林某海自愿赔偿曾某花8000元,果园主张某中自愿补偿曾某花2000元,由保险公司赔偿曾某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2737.34元,由驾驶员吴某伟赔偿曾某花鉴定费、诉讼费2000元。

据了解,为更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,平和县检察院在省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,与福州军事检察院会签《关于建立全面协作机制实施意见》,与平和县人民武装部会签《关于实施军检“连心桥”计划的工作意见》,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对军人军属的权益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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